新式標點專案
同意書
團體及大量作業單位者, CBETA 將派專人洽談,並簽署以下同意書。上網登錄者,需先閱讀以下同意書,於認可後始能進行登錄。
CBETA 電子佛典新式標點專案合作同意書
茲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提供之資料,由作者XXX單位進行新式標點專案作業。 名稱: 《藏經》〈經名〉 (以下稱「本新標」)。 一、若本新標獲中華電子佛典協會採用 ,作者同意非專屬授權予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做下述利用:
二、作者同意雙方之權責為:
三、 作者同意相關的出版發行權為:
四、作者同意於下列時間分期提出新式標點電子檔:
五、作者同意本約以三年為期,期滿後每年得以自動續約。但如任何一方擬終止合作時,應於合作終止前三個月提出。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XXX單位 代表人: 代表人: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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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新式标点专案合作
诸大德吉祥:
我是南京的僧尼,主修天台。我已阅读《新式标点专案同意书》,我想成为新式标点的志工,成为新式标点专案的合作者,请诸位大德慈悲认可。
惭愧尼果也合十
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
RE: 新式标点专案合作
果也法師慈鑑:
已收到您的申請來信,我們會有專人與您聯絡,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