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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藏經》24冊588頁(3、4、6、7、8、9卷,金藏廣勝寺本)
《房山石經·遼金刻經》14冊237頁
《閱藏知津卷第三十二》從第二品以下,並與《瑜伽師地論》中菩薩地同意。彌勒菩薩宗此經成地論,而地持一經,又從地論錄出別行,故仍與此大同也。
菩薩地序品第一
改為:
六月晝夜獨處閑靜[2]懺悔諸罪。
[2] 纖=癡【聖】
註: 檢索全藏,無“纖悔”一詞
《房山石經》14冊283頁作懺。
改為:
應於十方現在佛前,滿足二年,晝夜經[10]行,常以慇重心,求哀懺悔。
[10]常=行【明】【聖】
註:《房山石經》14冊239頁作晝夜經行常。
菩薩地善行性品第二
清淨有二。一淨智障。二淨結障。聲聞緣覺淨結障故[10]名為淨非淨智[11]障。菩薩摩訶薩具足二淨。
改為:
清淨有二。一淨智障。二淨結障。聲聞緣覺淨結障故。名為性淨。非淨智障。菩薩摩訶薩具足二淨。
[10] 名為=菩薩性【宋】【元】【明】
[11] 障+(菩薩性淨)【宋】【元】【明】
註:名為淨非淨智障【大】=菩薩性淨非淨智障菩薩性淨【宋】【元】【明】
《房山石經》14冊241頁作名為性淨非淨智障。
菩薩之人不自為己。但為眾生修[*]集善法。施眾安樂大悲憐[1]慇。是名行勝。
改為:
菩薩之人不自為己。但為眾生修[*]集善法。施眾安樂大悲憐愍。是名行勝。
[1] 慇=愍【聖】
註:《房山石經》14冊241頁作愍。
《高麗藏》26冊95作愍
《永樂北藏》76冊78頁愍
菩薩地發菩提心品第三
具足[6]慧心復有四事。何等為四。
改為:
具足[6]慈心復有四事。何等為四。
[6] 慧=慈【聖】
諸:《房山石經》14冊244頁作慈字。
(前文)
復有四因發菩提心。何等為四。一者性具足。二者善友具足。三者慈心具足。四者觀生死苦具足聖行。不畏菩提難行苦行。
性具足者。菩薩性自具足。
具足[6]慈心復有四事。……
改為:
菩薩常以智慧觀察,[1]誰是眾生?眾生屬誰?是名為二因。
[1] 唯=誰【聖】
註:《房山石經》14冊245頁作誰字
能以財物賬。給眾生令離貧窮。所謂衣食房舍臥具病瘦醫藥。是名快樂。
改為:
能以財物,賑給眾生,令離貧窮。所謂衣食、房舍、臥具、病瘦醫藥,是名快樂。
註:《房山石經》14冊245頁作賑字。
《高麗藏》26冊99頁作賑。
《永樂北藏》76冊88頁作賑。
菩薩地不可思議品第六
說諸菩薩本因緣經。闍陀伽經。阿[3]浮陀那經。說業因緣惡業善業。
改為:
說諸菩薩本因緣經。闍陀伽經。阿[3]波陀那經。說業因緣惡業善業。
[3] 浮=波【宋】【元】【明】
註: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阿波阤那:(術語)Avadāna,譯曰譬喻。十二部經之一。
云何名為共?聲聞緣覺不共。聲聞緣覺不共有三。一者細。二者行。三者界。
改為:
云何名為共聲聞緣覺?不共聲聞緣覺?不共有三。一者細。二者行。三者界。
註:(下文)
聲聞神通齊二千世界,緣覺神通齊三千大千世界,諸佛菩薩通達無量無邊世界,是名不共;共者除上三事,餘一切法,是名為共。
菩薩地菩提力性品第九
菩薩何故求於因論。為知因論諸過罪故。為破外道惡邪論故。為[11]弘方便調眾生故。為欲分別如來語義世語義故。是故菩薩求於因論。
改為:
菩薩何故求於因論。為知因論諸過罪故。為破外道惡邪論故。為[11]知方便調眾生故。為欲分別如來語義世語義故。是故菩薩求於因論。
[11] 弘=知【聖】
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七》
為知諸[12]過罪故,為破外道惡邪論故,為知方便調眾生故,為欲分別如來語義、世語義故,是故菩薩求於因論。
《房山石經》14冊268頁作知字。
改為:
次第說者一切說。一切說,壞悋法心,無有憍慢。
[12] 說+(初:一切者謂十二部經,中:一切者謂一切眾生,後:一切者謂一切眾生)夾註二十七字【宋】【元】【明】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595頁、《房山石經》14冊269頁皆作:次第說者一切說一切說壞悋法心無有憍慢。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七》
次第說者,一切說。一切說者,謂十二部經,乃至一句一偈,乃至半偈。……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八·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力種姓品第八》
又為一切說一切法無間而說。又於正法不生慳悋不作師拳。又於正法如其文句次第而標。如其文句次第而釋。
愛樂修[*]集者。至心修[*]集如上二法。至心修者常不放逸。是名愛樂修[*]集樂。住修[*]集者修舍摩他毘婆舍那時。不假方便隨意而住。是名樂住修[1]集。
改為:
愛樂修[*]集者。至心修[*]集如上二法。至心修者常不放逸。是名愛樂修[*]集。樂住修[*]集者修舍摩他、毘婆舍那時,不假方便隨意而住,是名樂住修[1]集。
註:(前文)修[*]集有四。一者舍摩他。二者毘婆舍那。三者愛樂修[*]集。四者隨所修[*]集樂在中住。
眾生亦言:汝自不具,云何教他令具足[6]那?
改為:
眾生亦言:汝自不具,云何教他令具足[6]耶。
[6] 那=邪【聖】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596頁、《房山石經》14冊270頁皆作耶字。
菩薩地施品第十
性施者,自利利他自他俱利,內發善心,身口意業,[12]善於財物中心無貪著,是名為施。
改為:
性施者,自利、利他、自他俱利,內發善心,身口意善業,於財物中,心無貪著,是名為施。
〔善〕-【聖】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599頁、《房山石經》14冊270頁皆作身口意善業。
或從【聖】本作:身口意業。
復有不施[2]者,菩薩摩訶薩若知[3]身自能多利益無量眾生,有來求者則不應施,是亦名施。
改為:
復有不施[2]者,菩薩摩訶薩若知[3]自身,能多利益無量眾生,有來求者則不應施,是亦名施。
[3] 身自=自身【聖】《金藏廣勝寺本》24冊599頁《房山石經》14冊271頁
改為:
不先許好後以惡施,[9]唯許惡與好、許少施多。
[9] 雖=唯【聖】《金藏廣勝寺本》24冊600頁《房山石經》14冊271頁
何以故?莊嚴施者則不得名莊嚴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若待莊嚴施者,則令眾生大受苦惱,是名非莊嚴施。
改為:
何以故?莊嚴施者,則不得名莊嚴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若待莊嚴施者,則令眾生大受苦惱,是名非莊嚴施。
菩薩地戒品第十一
云何名戒?所謂七[16]種戒:比丘、比丘尼。
改為:
云何名戒?所謂七[16]眾戒:比丘、比丘尼。
[16] 種=眾【聖】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603頁、《房山石經》14冊275頁皆作眾字。
改為:
心不甘樂受人供養,常樂捨財供給他人,常樂讚歎他人善事。
菩薩地精進品第十三
若為一人受大苦惱,尚得無量無邊功德,何況乃為一切眾生。是名菩薩莊嚴精進攝取善法。懃精進者,若為修行檀波羅蜜、尸[3]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懃精進者。
改為:
若為一人受大苦惱,尚得無量無邊功德,何況乃為一切眾生,是名菩薩莊嚴精進。
攝取善法懃精進者,若為修行檀波羅蜜、尸[3]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懃精進者。
註:(前文)一切精進……復有三種。一者莊嚴。二者攝取善[2]法。三者為利眾生。
離惡法者,[7]名菩薩摩訶薩懃修精進,未生惡法懃作方便令不生故
改為:
離惡法者,[7]若菩薩摩訶薩懃修精進,未生惡法,懃作方便,令不生故
[7] 名=若【元】【明】
註:(下文)增長智慧者,若菩薩懃修精進,多聞修定,增長智慧故。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二》
離染法精進者。謂諸菩薩所有精進。能令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未生不生。已生斷滅。
菩薩地三十七助道品第十八
改為:
為流布故說名為身;如身,餘三十[14]六品亦如是。
[14] 七=六【宋】【元】【明】【聖】
菩薩地功德品第二十
改為:
熟者,未入定地名為不定;已入定地,名之為定。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636頁、《房山石經》14冊303頁皆作入字。
如法住菩薩相品第一
不貪性者,[8]一切施一切[9]施,一切施清淨施,施已無悔,是名不貪性。
改為:
不貪性者,一切施,一切清淨施,施已無悔,是名不貪性。
[8] 〔一切施〕-【聖】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637頁、《房山石經》14冊304頁皆作一切施一切清淨施
復有眾生不行惡業、不受苦惱,貪著五欲耽樂嬉戲,貪愛[11]已身不修善法,是名放逸。
改為:
復有眾生不行惡業、不受苦惱,貪著五欲耽樂嬉戲,貪愛[11]己身不修善法,是名放逸。
[11] 已=己【宋】
如法住禪品第二
改為:
善業方便者,為波羅蜜故修善行、專心行、常行、淨行。
[5] 〔施〕-【宋】【元】【明】【聖】
註:《金藏廣勝寺本》24冊638頁、《房山石經》14冊305頁皆作波羅蜜。
(下文)如施四事,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亦復如是。
與《瑜伽師地論》對應的,作六波羅蜜,亦無施字。
《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第二持隨法瑜伽處分品第二》云何菩薩善修事業。謂諸菩薩於六波羅蜜多。決定修作、委悉修作。恒常修作。無罪修作。
如法住·生菩提地品第四
改為:
為聽法故,不惜身命、內外財物。供養父母、和[*]上、師長、耆舊、有德。
畢竟地攝取品第二
菩薩摩訶薩雖於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中,勝心無憍慢倍增供養。若為國王於說眷屬。亦復如是。
改為:
菩薩摩訶薩雖於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中勝,心無憍慢,倍增供養。若為國王於說眷屬,亦復如是。
畢竟地畢竟品第三
喜行名為淨心地,[8]戒行,慧[9]行,無相行合為持地,無行無相行名為定地。
改為:
喜行名為淨心地,[8]戒行,定行及慧[9]行,無相行合為持地,無行無相行名為定地。
[9] 行+(及慧行三種行)六字【聖】
註:當加“定行”兩字,“三種行”可加、可不加。
《房山石經》14冊317頁作:
戒行、定行及慧行三種行,無相行合為持地。
《金藏廣勝寺本》24冊654頁作:
戒行、定行及慧行,無相行合為持地。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九》
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種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名行正行地。
改為:
所言麁獷,貪惜身命,不隨世間嬾[10]墮懈怠無慚無愧。
註:《房山石經》14冊317頁作慙。《金藏廣勝寺本》24冊654頁作慚字。
畢竟地行品第四
四念處乃至八正道分、四求、四真智,如先說。是名菩提行神通,如不可思議品說。六通,如先說,是名神通行。
改為:
四念處乃至八正道分、四求、四真智,如先說,是名菩提行。
神通,如《不可思議品》說。六通,如先說,是名神通行。
註:(前文)有四行。一者波羅蜜行。二者菩提行。三者神通行。四者熟眾生行。
畢竟地住品第六
放逸惡業共為翅羽必至地[15]獄。
[15] 獄+(若受惡報畢竟是名惡死)十二字【宋】【元】【明】
改為:
[15] 獄+(若受惡報若惡畢竟是名惡死)十二字【宋】【元】【明】
註:缺兩個字,只有十字。
《永樂北藏》76冊293頁
另《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四》
若諸菩薩於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若龕若臺若故。制多[5]新制多所。設諸供養。是名制多供養。
改為:
若諸菩薩於為如來所造一切若窣堵波。若龕若臺。若故制多[5]新制多所。設諸供養。是名制多供養。
註:故字,當作舊義,如“故居、故地”等,與新相對。
(下文)
供現制多。即是供養其餘十方無邊無際一切世界若窣堵波。若龕若臺。若故制多若新制多。當知是名菩薩俱供現不現前一切如來及以制多。
Re:《菩薩善戒經》幾處勘誤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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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ETA 陳亭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