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燈論 觀六根品

《般若燈論釋》卷4〈3 觀六根品〉:「復次鞞世師言:見者無體,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論者言:彼同前過,四[2]種和合別有見者,世皆不知而言有者,此義不然。是故偈言:離眼無見者,無彼自體故。」(CBETA 2023.Q1, T30, no. 1566, p. 68a6-9)[2] 種【大】,者【明】 

似乎加兩個逗號, 文意會較明白. 如下:

「復次鞞世師言:見者無體,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論者言:彼同前過,四[2]種和合別有見者,世皆不知,而言有者,此義不然。」

(意為:鞞世師言:見者無體,因眼明和合,而起眼識。此眼識名為見者能見。..........四種和合,而生出見者」,世諦亦無此說,而鞞世師卻主張有。其主張不合理。

以上,末學淺見。請指正。

buddajin好:

感謝來函指正。

首先,同意《般若燈論釋》卷4:「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T30, no. 1566, p. 68a6-7)修訂為「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此乃「和合」之後,方起「色識」。

其次,「世皆不知言有者,此義不然。」(T30, no. 1566, p. 68a8-9)此處「而」為連詞,似不須停頓。故保留不改。

CBETA 張伯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