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等部分勘誤

一、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滅智,攝滅智,[1]三智少分。」(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4a29-b1)[1]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 

當作「二」。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7:「滅智攝滅智二智少分者。皆如苦智說。」(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844a29-b1)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若生空處識處不用處愛盡、[5]不得滅盡三昧,若生不用處於彼愛盡、[*]不得滅盡三昧,」(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5c2-3)[5] 不得滅盡三昧【大】*,〔-〕【聖】*。 [*5-1] 不得滅盡三昧【大】*,〔-〕【聖】*。 

兩處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廣果愛盡,上愛未盡。若生遍淨、廣果,識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若生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無所有處愛盡。若生非想非非想處,不得滅盡定。」(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4-8)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若生果實[8]於彼愛未盡,是謂四」(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5c22)[8] 於彼愛未盡【大】,〔-〕【聖】。 

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若生廣果。」(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17-18)

四、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九者謂:生欲、色界,[1]欲、色愛盡,上愛未盡。」(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25-26)[1] 欲【大】,〔-〕【宋】【元】【明】【宮】,口【聖】。 

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云何九?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盡、空處愛未盡,是謂九。」(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6a6-7)

五、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隨信行:於味相應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4a]色愛盡。[4b]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5]乃至四者謂:梵世愛未盡。」(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b8-11)[4a] 色愛盡【大】,〔-〕【聖】。 [4b] (一者…欲愛)一百六十九字【大】,〔-〕【聖】。 [5] 乃至四者以下至廣果乃至九百五十字宋元明宮四本大異今以宋本元本宮本對校明本別附載卷末(cf. P. 1018)。 

當依明本。這些內容可以從《婆沙》中輯出,從《婆沙》中輯出者,與明本一致。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8(標點未改正):「答隨信行於味相應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盡彼離染時皆已斷故。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一靜慮地味。二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二靜慮地味。三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三靜慮地味。四者謂梵世愛未盡。彼[4]俱成就四靜慮地味。下染未盡必成就上味。[5]下染已盡必不成就下味故。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於淨靜慮皆未得故。一者謂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一地淨。二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下二地淨。三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下[6]二地淨。四者謂遍淨愛盡。彼具成就四地淨。下染未盡必不成就上淨。上染已盡身在下者。必成就下淨故。以隨信行必在欲界故作是說。

於無漏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此中或未離欲染故。或雖離欲染不能修故皆不成就。一者謂依初靜慮或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一地無漏非餘。或未得或不能修故。二者謂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二地無漏非餘如前說。三者謂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三地無漏。非餘如前說。四者謂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具成就四地無漏皆已得能修故。見道依下必不修上。以是初得道故。無漏依上必修下地以自在不繫故。

於味相應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一者謂無所有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一地味。彼必未離有頂染故。二者謂識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二地味。三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三地味。四者謂空無邊處愛未盡。彼具成就四地味。所以如前說。

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未盡於淨無色皆未得故。一者謂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一地淨。二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二地淨。三者謂識無邊處愛盡[7]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三地淨。四者謂無所有處愛盡彼具成就四地淨。所以如前說。

於無漏三無色皆不成就彼無見道故如隨信行隨法行亦爾。以此二補特伽羅。若道若地若定若離染若所依。皆不異唯根異故。

信勝解於味相應四靜[8]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盡。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四者謂梵世愛未盡彼成就。及所以皆如前說。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若生無色界欲愛未盡者皆未得故。生無色界者皆已捨故。一者謂生欲界欲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梵世即彼愛未盡。若生極光淨即彼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未盡。若生廣果。二者謂生欲界梵世。梵世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極光淨。即彼愛盡上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三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極光淨遍淨愛盡。四者謂生欲界梵世遍淨愛盡。此中信勝解容有生一切地義。有漏善法生上必捨下。是故得作如前所說。

於無漏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一者謂欲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四者謂遍淨愛盡。此中依漸次得果離染者說。或依隨所得勝靜慮。即依彼入正性離生者說。若不爾者。此文不應作如是說。以有梵世愛盡而不成就二。極光淨愛盡而不成就三。遍淨愛盡而不成就四故。何者是耶。謂有離梵世乃至遍淨染。依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至道類智時不成就無漏[1]二乃至四靜慮故。或此所說道類智時。雖不成就二乃至四。而從此後不久定成故。於爾時亦說成就。謂道類智後不久必起勝果道時即修彼故。

於味相應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此中廣釋如靜慮中應知。
於無漏三無色。或無或一二三。[2]無者謂色愛未盡。一者謂色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識無邊處愛盡。此中亦依漸次得果離染者說。若不爾者。此文不應作如是說。以有色愛盡而不成就一。空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二。識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三故。何者是耶。謂有離色界乃至識無邊處染入正性離生。至道類智時不成就無漏無色故。或彼不久必起勝果道即成就彼故於爾時亦說成就。

如信勝解見至亦爾。以此二補特伽羅。若道若地若定若離染若所依。皆不異唯根異故。身證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成就一不成就三。
於淨四無色或一或四。一者謂生非想非非想處。四者謂生欲色界。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

慧解脫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皆不成就。
於淨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

俱解脫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皆不成就。
於淨四無色或一或四。一者謂生非想非非想處。四者謂生欲色界。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此中廣釋如前應知。」(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p. 849b01-850b18)[4] 俱【大】,具【宋】【元】【明】【宮】。 [5] 下【大】,上【宋】【元】【明】【宮】。 [6] 二地【大】,三地【宋】【元】【明】【宮】。 [7] 上【大】,下【宋】【元】。 [8] 慮【大】,慮四無色幾成就幾不成就答信勝解於味相應四靜慮【宋】【元】【明】【宮】。 [1] 二【大】,三【宮】。 [2] 無者【大】,者無【宋】【元】【明】【宮】。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淨成就幾不成就幾?答曰:或無或一二三四。云何無?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未盡,是謂無。云何一?答曰:生欲界若色界[A1]愛盡、空處愛未盡,若生空處於彼愛未盡,若生識處於彼愛未盡,若生不用處於彼愛未盡,若生有想無想處,是謂一。」(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7a3-8)[A1] [-]【CB】【麗-CB】,色【大】(cf. K24n0943_p0887a01)。 

當依【大】本,不應據麗本刪去「色」。意思是:「若生欲界、若生色界,色界愛盡」。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生欲色界色愛未盡。一者謂生欲色界色愛盡上愛未盡。若生空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識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無所有處即彼愛未盡。若生非想非非想處。」(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9a28-b4)

七、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有無學,亦不為得未得[3]不學。謂:阿羅漢住本性。」(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7c24-25)[3] 不【大】,而【宋】【元】【明】【宮】。 

當作「而」。

八、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6]知足,具杜多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8b10)[6] 知【大】,喜【宋】【元】【宮】【聖】,善【明】。 

當作「喜」。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如說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喜足具杜多行。」(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06c8-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如契經說有四聖種。一依隨所得食喜足聖種。二依隨所得衣喜足聖種。三依隨所得臥具喜足聖種。四依有無有樂斷樂修聖種。」(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07a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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