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意改字

在 2016 CBETA 成果發表會上,跟 Heaven 交換意見,同意將 CBETA 上沒有版本依據而「以意改字」的地方反應給他。在私下場合,有學者反應從 CBETA 上摘錄字句,與《大正藏》紙版所用字不符。萬金川老師更在 2014 年「維摩結經國際研討會」上,公開告誡,學者著書、發表論文,一定得覆查紙本,不得逕自摘錄 CBETA 上字句了事。

2016版 CBETA 「以意改字」有的十分明顯、合理,如《雜阿含116經》卷6:「我漫使繫著」(CBETA, T02, no. 99, p. 38, c11),校勘者將「漫」改作「慢」。
又如將下列兩處「聞陀」改作「闡陀」,很有道理,但是用「聞陀」或「闡陀」去搜尋都到不了經文所在的地方,這就不夠理想。
《別譯雜阿含207經》卷11:「時有梵志名曰聞陀」(CBETA, T02, no. 100, p. 451, a12)
《別譯雜阿含經》卷11:「聞陀」(CBETA, T02, no. 100, p. 453, b20)

這在越偏僻不常為人閱讀的經典,越是必須覆查。例如單卷本T101《雜阿含經》、《法句經》、《出曜經》、《法集要頌經》,甚至《大正藏》第一、二冊阿含部的經典都是如此。
例如,我們在「全文檢索功能」搜尋「行道意」,得出的經典看不到單卷本T101《雜阿含經》與T150a《七處三觀經》。
我們再搜尋「行道竟」,得出的經典有單卷本T101《雜阿含經》與T150a《七處三觀經》,我們分別點入這兩部經,都無法帶你到「行道意」或「行道竟」的經文。
如果我們不從「全文檢索功能」進入,而直接閱讀經文,並且摘錄經文如下:
在《七處三觀經》與單卷本T101《雜阿含經》我們得到的是「行道」,點在「」字,顯示「意>竟」,代表校勘者雖然沒有其他版本顯示「異讀」,他仍然認為這個字是「竟」而非「」字。
《七處三觀經》卷1:「已見法自證道,受生盡,行道意,作可作,不復來還」(CBETA, T02, no. 150A, p. 875, b11-12)
單卷本T101《雜阿含經》卷1:「已見法自證道,受生盡,行道意,作可作,不復來還」(CBETA, T02, no. 101, p. 498, c22-23)
 
這裡顯示的是兩點:一、不管你用「行道意」或「行道竟」去搜尋,搜尋結果都無法帶你到這三個字去。二、校勘者的意見「認為是竟而不是意」是否合適?
我們在此談第二點:
《雜阿含246經》卷9:「我今當往亂其道意」(CBETA, T02, no. 99, p. 59, a6-7)
《雜阿含722經》卷27:「發王道意」(CBETA, T02, no. 99, p. 194, c17)
《陰持入經註》卷2:「言道[8]意連屬」(CBETA, T33, no. 1694, p. 19, a23-24)[8]意+(相)【宋】。
《佛般泥洹經》卷1:「何等為五?一者財產日耗減。二者不知道意。三者眾人所不敬,死時有悔。四者醜名惡聲,遠聞天下。五者死入地獄三惡道中。」(CBETA, T01, no. 5, p. 162, b26-29)
《般泥洹經》卷1:「二為敬法,志在道意,無他倚行。」(CBETA, T01, no. 6, p. 176, c4)
 
也就是說,除了 CBETA 此處校勘者所改的兩處「行道竟」以外,我們找不到任何翻譯的經、律、論使用過「行道竟」,所以,很有可能原譯是「行道」。
即使「行道竟」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在其他版本沒有顯示「異讀」的情況下,仍然以「不改」為正規。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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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顯示的是兩點:一、不管你用「行道意」或「行道竟」去搜尋,搜尋結果都無法帶你到這三個字去。
這裡的問題,主要是使用者在檢索時設定為「呈現底本用字」或「同時呈現修訂及底本用字」,而 CBETA 全文檢索是依「修訂後的用字」來製作索引檔,所以在這兩經找不到「行道意」;又搜尋「行道竟」時,表示有找到,但因經文「呈現底本用字」(行道意),所以無法帶你到這三個字(行道竟)。
 
因此,建議全文檢索時最好是設成「呈現修訂用字」,這樣才不會發生「找得到、帶不進」的狀況。
二、校勘者的意見「認為是竟而不是意」是否合適?
CBETA 將這兩經「行道竟」修訂為「行道意」,在 XML 檔案中均有註解修訂依據,如下:
 
T02n0101
<lb n="0498c23" ed="T"/>證道,受生盡,行道<choice cb:resp="CBETA.maha"><corr>竟<note type="cf1">參考蘇錦坤《七處三觀經》研究</note></corr><sic>意</sic></choice>,作可作,不復來還。」佛問
 
T02n0150A
<lb n="0875b11" ed="T"/>從黠得法,已見法自證道,受生盡,行道<choice cb:resp="CBETA.maha"><corr>竟<note type="cf1">參考蘇錦坤《七處三觀經》研究</note></corr><sic>意</sic></choice>,作
 
CBETA 接受「《七處三觀經》研究」以下意見,所以予以修訂:
此處「行道竟」,雖然各版藏經均作「行道意」,並無任何異讀。依據本經第42 段,「斷生死意,行所作竟,不復來還生死,得道」,《雜阿含27經》作:「斷生死竟,行所作竟,不復來還墮生死,得道」,「行道意」的「意」字應該是「形似而訛」,以作「竟」字來得文從義順。所以,第2 段
此處應以「行道竟」較「行道意」為合適。
如前函討論所提及,CBETA 如能將修訂依據也呈現出來是較為理想的。
CBETA Maha 吳寶原 

 

Dear Maha,

      這是我自己打自己巴掌了!

  可見校勘一事,如掃落葉;除非見到原典,誰也不能斬釘截鐵地說「原文就是這樣」!

  這也是校勘學所說,選定底本之後,有版本差異則出校勘註記,沒有版本差異時,想要「以意改字」時,只能出「註解」,不能去改字。

  謝謝你,我又學了一課!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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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校勘學所說,選定底本之後,有版本差異則出校勘註記,沒有版本差異時,想要「以意改字」時,只能出「註解」,不能去改字。

對我來說,傳統校勘學是門古老的學問,它是以竹簡或紙本為文字載體所發展出來的。而現今有了電子版本,可以透過標記及程式來即時呈現修訂前後的用字樣狀,或許校勘學也要有新的思惟角度吧。

CBETA Maha 吳寶原 

 

T02n0150A
<lb n="0875b11" ed="T"/>從黠得法,已見法自證道,受生盡,行道<choice cb:resp="CBETA.maha"><corr>竟<note type="cf1">參考蘇錦坤《七處三觀經》研究</note></corr><sic>意</sic></choice>,作
 
CBETA 接受「《七處三觀經》研究」以下意見,所以予以修訂:
此處「行道竟」,雖然各版藏經均作「行道意」,並無任何異讀。依據本經第42 段,「斷生死意,行所作竟,不復來還生死,得道」,《雜阿含27經》作:「斷生死竟,行所作竟,不復來還墮生死,得道」,「行道意」的「意」字應該是「形似而訛」,以作「竟」字來得文從義順。所以,第2 段
此處應以「行道竟」較「行道意」為合適。
如前函討論所提及,CBETA 如能將修訂依據也呈現出來是較為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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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蘇錦坤〈《七處三觀經》研究(1)〉這篇論文,主張「行道意」應該改作「行道竟」的地方是錯了。
這篇文章他寫於 2010 年,發表於 2012  年,事隔六年,我想他肯定後悔當年對「古典校勘學」還不夠清楚之前會作這樣的主張。
 
蘇錦坤,(2012a,〈《七處三觀經》研究(1)---《七處三觀1經》校勘與標點---兼對 Tilmann Vetter 與 Paul Harrison 論文的回應〉,《福嚴佛學研究》7期,1-74頁,新竹市,台灣。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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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佩 yifertw 的治學精神。的確,換個角度來反思,與《雜阿含》的定型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相較,大正藏這兩處原文:

  • 《雜阿含經》卷1:「受生盡,行道,作可作,不復來還」(CBETA, T02, no. 101, p. 498, c22-23)
  • 《七處三觀經》卷1:「受生盡,行道,作可作,不復來還。」(CBETA, T02, no. 150A, p. 875, b11-12)
當中「行道意」對應「梵行已立」,其義或可從以下《寶女所問經》的字句來體會:
  • 《寶女所問經》卷3〈十八不共法品 8〉:「求於超異淨修神通成一切智,具足究竟,則得聖達至諸通慧。」(CBETA, T13, no. 399, p. 465, b8-9)
所以 CBETA 將取消《雜阿含經》及《七處三觀經》的修訂行道[意>竟]),改回大正藏原本用字(行道)。
CBETA Maha 吳寶原 

 

我再舉一例:
《雜阿含275經》卷11:「無[9]罪住故」(CBETA, T02, no. 99, p. 73, b9)
[9]聞=間【宋】*【元】*【明】*,=罪【CB】。(我不知道 CB 是什麼意思),
依照我所用的「使用底版用字」格式,《大正藏》紙版所用字為「無聞獨住」,不應該引出「無[9]罪獨住」。
此處「無[9]罪住」,點在「」字,顯示「獨>觸」,代表校勘者雖然沒有其他版本顯示「異讀」,他仍然認為這個字是「觸」而非「」字。
以我的個人意見,「無聞獨住」的「無聞」雖然有一點怪,但是「獨住」為《雜阿含經》的慣用譯語,在沒有版本依據的情況下而「以意改字」地改作「觸住」,這是毫無必要的。(《別譯雜阿含6經》作:「[6]裁自取足」(CBETA, T02, no. 100, p. 375, a28-29)[6]裁=纔【宋】【元】【明】。)
 
《雜阿含236經》卷9:「則苦獨住」(CBETA, T02, no. 99, p. 57, a18)
《雜阿含348經》卷14:「精進樂獨住者」(CBETA, T02, no. 99, p. 98, a25-26)
《雜阿含1071經》卷38:「獨住一處」(CBETA, T02, no. 99, p. 278, a13)
順道提醒一下,《大正藏》頁底注以《增支部9.4經》(AN 9.4)作為《雜阿含275經》的對應經典並不恰當,應以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的《增支部8.9經》(AN 8.9)為合適,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與<suttacentral.net>都如此編列,佛光藏《雜阿含經》則並列(AN 9.4)與(AN 8.9),並未完全遵循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

Yifertw

maha의 이미지

當大正藏本文用字有校勘時,如果 CBETA 對該用字予以修訂,則該字只能呈現「修訂用字」,而無法呈現「底本用字」。——這是我們一直想要克服的問題,希望能夠早日處理(Heaven 加油!)。
 
因此,當有「 [9] 聞=間【宋】*【元】*【明】*,=罪【CB】」校勘時,會發生底下這種狀況
 
●呈現底本用字:
T02n0099_p0073b09║向故。氣力安樂,無[9]住故。如人乘
 
●呈現修訂用字:
T02n0099_p0073b09║向故。氣力安樂,無[9]住故。如人乘
 
「罪」字都沒變化,無法呈現底本的「聞」字,只呈現【CB】(CBETA 版本用字)的「罪」字。
 
至於為何將「聞獨」修訂作「罪觸」,主要是依據楊郁文「《阿含辭典》編輯體例說明」(http://www.chibs.edu.tw/ch_html/chbj/16/chbj1603.htm#div9)的論點:
●7746 【聞獨】(大) 2,73b9,b12
〔術語〕『聞獨』為「罪觸」之訛(屬魯魚亥豕)。『無罪觸』(大) 2,148b11 相當於“anavajjata- (無罪過的狀態)”〈A〉II.145-7ref.無罪觸
『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罪觸(「罪觸」原文作︰「聞獨」)住故。』2,73b5f.
CBETA XML 有註解記錄著「<note type="cf1">T02n0099_p0148b11</note>」,也就是這段文字:
《雜阿含經》卷21:「如是,聖弟子計數而食,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養活故、治飢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CBETA, T02, no. 99, p. 148, b7-11)

又,以下這個意見:

順道提醒一下,《大正藏》頁底注以《增支部9.4經》(AN 9.4)作為《雜阿含275經》的對應經典並不恰當,應以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的《增支部8.9經》(AN 8.9)為合適,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與<suttacentral.net>都如此編列,佛光藏《雜阿含經》則並列(AN 9.4)與(AN 8.9),並未完全遵循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

目前大正藏《雜阿含經》275經的頁底注為:

[3]A. IX. 4. Nandaka.(難陀)

是這裡有問題嗎?

 

 

CBETA Maha 吳寶原 

 

Dear Maha,

  我在此敘述兩點:

 1. 楊郁文老師對他的《阿含辭典》仍不滿意而持續修改,雖然,不一定會改到 7746 「聞獨」這一則,但是,原則上,CBETA 不要引用尚未出版的書,因為出版之前,原作者可能會修改。

       2. 是的,指的是此處《雜阿含經》卷11:「[3](二七五)」(CBETA, T02, no. 99, p. 73, a22)

[3]A. IX. 4. Nandaka.(難陀)。

 CBETA 的處理沒有問題,完全正確。我只是附帶說明,此一頁底註並不合適,赤沼智善 Akanuma 標的是 AN 8.9 & AN 9.4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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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 CBETA 「以意改字」有的時分明顯、何理,如《雜阿含116經》卷6:「我漫使繫著」(CBETA, T02, no. 99, p. 38, c11),校勘者將「漫」改作「慢」。
上面這筆,高麗藏 K18n0650_p0759b14 作「慢」,CBETA 會補上這個版本資訊。
又如將下列兩處「聞陀」改作「闡陀」,很有道理,
《別譯雜阿含207經》卷11:「時有梵志名曰聞陀」(CBETA, T02, no. 100, p. 451, a12)
《別譯雜阿含經》卷11:「聞陀」(CBETA, T02, no. 100, p. 453, b20)
這兩筆修訂,CBETA XML 經文檔有記錄「<note type="cf1">溫宗堃與蘇錦坤:五十卷本《雜阿含經》字句斠勘</note>」註解。未來我們會努力將這類註解資訊也呈現出來。
但是用「聞陀」或「闡陀」去搜尋都到不了經文所在的地方,這就不夠理想。
目前全文檢索只能搜尋修訂後的字句,所以在本經中「闡陀」找得到,但「聞陀」找不到。CBETA 是可以另外以底本原文來另做一套檢索。也就是全文檢索模式提供兩種選擇,一種依據修訂後用字,一種依據修訂前用字,這可以讓使用者自行設定。只是這事情我們需要經過內部討論,在取得共識後,才能付諸執行。
CBETA Maha 吳寶原 

 

Dear Maha,

    你再試試看,搜尋《別譯雜阿含經》,分別用「聞陀」和「闡陀」搜尋,

 然後點入搜尋結果,它不會帶你到出現「聞陀」或「闡陀」的地方(經文),也不會帶你到《別譯雜阿含207經》。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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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試試看,搜尋《別譯雜阿含經》,分別用「聞陀」和「闡陀」搜尋,然後點入搜尋結果,它不會帶你到出現「聞陀」或「闡陀」的地方(經文),也不會帶你到《別譯雜阿含207經》。
關鍵在於我另函提及的「呈現修訂用字」或「呈現底本用字」之設定。若設定「呈現修訂用字」,一定可以帶你到《別譯雜阿含》207經、213經看到本文中的「闡陀」。
CBETA Maha 吳寶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