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26部分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設諸根緣欲界繫,彼根因欲界繫耶?答曰:或根緣欲界繫,因欲界繫、因色界繫、[1]因無色界繫、因不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欲界繫?答曰:諸根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色界繫?答曰:諸根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2]無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不繫?答曰:諸根不繫緣欲界繫(欲界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b4-12)[1] 因無色界繫【大】,〔-〕【宋】【元】【明】【宮】。 [2] (無色…因)二十四字【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兩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設根緣欲界,彼根因欲界耶?答:諸根緣欲界,彼根或因欲界。或因色界。或因不繫。諸根緣欲界,因欲界者。謂:根欲界,緣欲界。緣欲界,因色界者。謂:根色界,緣欲界。緣欲界,因不繫者。謂:根不繫,緣欲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2c2-7)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56:「無色界繫根唯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796a11-12)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諸根因無色界繫,彼根緣無色界繫耶?答曰:或根因無色界繫,緣無色界繫、[3]緣[4]欲界繫、緣色界繫、緣不繫、無緣。」(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b28-c2)[3] 緣【大】,〔-〕【宋】【元】【明】【宮】。 [4] 欲界繫緣【大】,〔-〕【聖】【聖乙】,緣【宋】【元】【明】【宮】。 

當依他本,理由同上條。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云何根因無色界繫緣[5]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6]緣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7]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8]緣不繫?[9]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不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無緣?」(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c4-8)[5] 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大】*,〔-〕【宋】【元】【明】【宮】,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聖】【聖乙】*。 [6] 緣色界【大】,不【聖乙】,色界【宋】【元】【明】【宮】。 [7] 色界繫【大】,繫緣【聖】,不繫【聖乙】。 [8] 緣不繫【大】,無緣【聖】【聖乙】。 [9] (答曰…緣)二十一字【大】,〔-〕【聖】【聖乙】。 

當依【宋】本。理由同第一條。

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云何根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答曰:諸根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復次諸根見習斷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復次諸根見[3]習斷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3b21-25)[3] 習【大】,道【宋】【元】【明】【宮】。 

當依【宋】本。可参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因見苦斷,緣道類智斷者。謂:根見苦斷,緣道類智斷。及根見集、見道斷,因見苦斷,緣道類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4b13-15)

五、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4:「云何根緣盡法智斷因見苦斷?答曰:諸根見苦斷緣盡法智斷,復次諸根見習斷因見苦斷緣盡法智斷,復次諸[4]根[5]見苦斷緣盡法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6c15-18)[4] 根【大】,根見盡斷因【聖乙】。 [5] 見【大】,見盡斷因見【宋】【元】【明】【宮】。 

當依【宋】本。可参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緣滅法智斷,因見苦斷者。謂:根見苦斷,緣滅法智斷。及根見集、見滅斷,因見苦斷,緣滅法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5a17-19)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云何世俗非無漏?答曰:本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若本不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不得是時修無漏第四禪;[1]若本不得世俗智[2]現在前彼非世俗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第四禪非無漏第四禪,是謂世俗非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a11-15)[1] (若本…漏)二十九字【大】,〔-〕【聖】。 [2] 現在前【大】,〔-〕【宋】【元】【明】【宮】。 

當依【聖】本並刪去重複的「第四禪」三字。這種差別是因為「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第四禪以後不會像前三禪那樣出現這種類型。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有修淨第四靜慮非無漏。謂:已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若未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而不修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2a7-9)

七、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若本不得無漏智現在前彼非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無漏第四禪;[3]若本不得無漏智現在前彼非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無漏第四禪,是謂世俗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a24-28)[3] (若本…禪)二十六字【大】,〔-〕【宋】【元】【明】【宮】【聖】。 

當依【宋】本。兩句重複了。

八、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味相[8]應,[9]次第、增上。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餘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c12-13)[8] 應【大】,應下一【宋】【元】【明】【宮】。 [9] (次第…餘)十四字【大】,〔-〕【宮】。 

[8]應依【宋】本,[9]「次第」二字當刪,餘當保留;否則其理有誤。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與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等,為幾緣?答:與自地味相應,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淨上二無色,為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一切地無漏,及下六地淨,為所緣、增上。與餘,為一增上。」(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3c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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