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
1.「利益」應改為「利人」?
2. 藍字底線句的邏輯不一致:
[0071b10] 佛告善生:「有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云何為四?一者止非,二者慈愍,三者利人,四者同事,是為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當親近之。善生!彼止非有四事,多所饒益,為人救護。云何為四?一者見人為惡則能遮止,二者示人正直,三者慈心愍念,四者示人天路。是為四止非,多所饒益,為人救護。
[0071b17] 「復次,慈愍有四事:一者見利代喜,二者見惡代憂,三者稱譽人德,四者見人說惡便能抑制,是為四慈愍,多所饒益,為人救護。利益(人?)有四,云何為四?一者護彼不令放逸,二者護彼放逸失財,三者護彼使不恐怖,四者屏相教誡,是為四利人,多所饒益,為人救護。同事有四,云何為四?一者為彼不惜身命,二者為彼不惜財寶,三者為彼濟其恐怖,四者為彼屏相教誡,是為四同事,多所饒益,為人救護。」世尊說是已,復作頌曰:
「制非防惡親, 慈愍在他親;
利人益彼親, 同事齊己親。
此親乃可親, 智者所附近;
親中無等親, 如慈母親子。
若欲親可親, 當親堅固親;
親者戒具足, 如火光照人。」
因為在同一句,語句邏輯明顯不太一致。第一詞與第三詞同一個邏輯──「護」彼「不令」(行)不善法,或「護」彼「使不」(行)不善法──但,第二詞是同樣動詞語句,但卻是「護」彼不善法。雖然可以自己幫忙加「不令」或「不」字理解、閱讀,但「護彼不令放逸失財」或「護彼不放逸失財」似乎更能讓語意邏輯前後一貫?
不過,在該經後段也發現,類似上段第二詞的語句──「護」彼+不善法:
[0072a04] 「善生!夫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云何為五?一者給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善生!是為五事親敬親族,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云何為五?一者護放逸,二者護放逸失財,三者護恐怖者,四者屏相教誡,五者常相稱歎。善生!如是敬視親族,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故,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建議......不確定文言文古文語句裡有這樣的用法或狀況嗎?還是譯者的邏輯問題?若不修改使其一致,就變成讀經者或解說者要自行詮釋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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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福慧增長,早淨法眼!
RE:佛說長阿含第二分善生經第十二
謝謝查證與說明!
其實若要讀經者/說法者自行解釋、使之邏輯、法義一貫,個人認為應該是無困難。個人只是提出讀經看到的問題之處(之後也可能將類似的問題提出),至於是否修改/正,則由貴處權衡取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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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福慧增長,得法眼淨!
一者布施,二者愛語,三者利益,四者同事
Yifertw
外文領域學界習慣同篇用法統一
謝謝說明。會提出並非正確與否問題,而是目前外文領域學界習慣「同篇/同書,用詞用法統一」(否則多會[被要求]加註說明)。如果漢文藏經(或佛典)校對並無此規則,那就無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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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福慧增長!
古代翻譯不需遵循現代學術規範
古代翻譯無法遵循現代學術規範。
請參考此篇論文:〈初期漢譯佛典 一詞多譯 現象的探討及省思〉
(https://www.academia.edu/26539267/Reflections_on_diverse_renderings_of_an_Indic_word_2016_%E4%B8%80%E8%A9%9E%E5%A4%9A%E8%AD%AF_%E7%8F%BE%E8%B1%A1%E7%9A%84%E7%9C%81%E6%80%9D)
Yifer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