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51《大乘義章》標點問題

近期讀遠師撰《大乘義章》,發現一些應該斷句的地方沒有標點,影響閲讀。依文序,試列如下:
(1)《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又說法時。提謂波利。聞法獲得不起法忍時。四天王得柔順忍三百賈人。得成信忍。三百龍王。得信忍根。阿須輪等。發菩提心。山神樹神水火神等。皆得十善。作菩薩道。二百賈人。得須陀洹。」(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5b15-20) 應為:“四天王得柔順忍。三百賈人。得成信忍。”
 
(2)《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大品經中舍利弗問。若都不退。空復不異。何故得有三乘差別。不唯一乘須菩提答。無二無三。若聞不怖。能得菩提。」(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6a6-9)應為:“不唯一乘。須菩提答。”
 
(3)《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若言法華未說佛性淺於涅槃。是義不然。如經說性即是一乘法華經中辨明一乘。豈為非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6a29-b2)應為:“如經說性即是一乘。法華經中辨明一乘。”

(4)《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然佛一化。隨諸眾生。應入大者。即便為說。隨所宣說。門別雖異。無不究竟。何獨涅槃偏是了義菩提流支言。佛一音以報萬機判無漸頓。是亦不然如來雖復一音報萬隨諸眾生。非無漸頓。」(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6c2-7)此段落有多處未斷:“然佛一化。隨諸眾生。應入大者。即便為說。隨所宣說。門別雖異。無不究竟。何獨涅槃。偏是了義。菩提流支言。佛一音以報萬機。判無漸頓。是亦不然。如來雖復一音報萬。隨諸眾生。非無漸頓。”

(5)《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聲聞藏。法狹劣名小。未窮名半。菩薩藏。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6c21-22)應為: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

(6)《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1 眾經教迹義(一)〉:「言所表者。同為表法但法難彰。寄德以顯。顯法之德門。別無量。故使諸經宗趣各異。」(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6c25-26)應為:“顯法之德。門別無量。”

(7)《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第一釋名。言三藏者。謂修多羅毘尼毘曇。」(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7a10)應為:“謂修多羅。毘尼。毘曇。”

(8)《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佛法如華。所被眾生三業如案。造過非如風。由過滅法如華零落。若無言教記持彼法。法則隱滅。良以言教記持。在世人雖造過。法常不滅。以有此能故說如綖又雜心言。修多羅者。名曰結鬘。能貫諸法。貫法猶是綖之義也。」(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7c9-14)應為:“以有此能故說如綖。又雜心言。”

(9)《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涅槃彌留。當體立稱。是二何異。義釋有三第一義云。所滅不同。」(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7c21-22)應為:“義釋有三。第一義云。”

(10)《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言尸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為戒。三業炎非焚燒行人。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名清涼。清涼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為戒。」(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8a16-19)應為:“以能防禁。故名為戒。”基本上均為四字一斷。

(11)《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直說音聲。表法便足。何用字等。若直音聲。不與字法和合相忘。不成言語。與風鈴等音聲無別。要與字合方成言語。雖與字合得成言語。若當不與名法相應。不得以此表呼前法。良以與彼名法相應故曰表法。雖得表法。若當不與句法相應。名字分散不成文頌。良以與彼句法相應故。攝字等得成文頌偈句差別。」(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8b15-22)應為:“良以與彼名法相應。故曰表法。雖得表法。若當不與句法相應。名字分散。不成文頌。良以與彼句法相應。故攝字等。得成文頌偈句差別。”

(12)《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第三直取集善行教。為修多羅。離惡行教。名曰毘尼。於此二中。汎爾分別止作之義。為生物解。名曰毘曇辨其修相。為起行心。名摩德勒伽(此一門竟)。」(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9a14-17)應為:“名曰毘曇。辨其修相。”

(13)《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毘婆沙中。釋有兩義。一以義分。隨彼一切聖教之中。詮定之義。斯皆攝之為修多羅。詮戒之義。以為毘尼。詮慧之義。判為毘曇。第二隱顯互相助成。修多羅中。雖明戒慧。助成定行。毘尼藏中。雖明定慧。助成戒行。毘曇藏中。雖明戒定。助成慧行。以隱顯相從故為此判。分相。雖然義猶難解。」(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9a26-b4)應為:“分相雖然,義猶難解。”

(14)《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2 三藏義(一)〉:「又法華云。不得親近三藏學者。名習小乘。為三藏學。准驗斯文。定知小乘備明三藏。大乘不論何故如是。此就如來本教故爾。」(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69b15-18)應為:“大乘不論。何故如是。”

(15)《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3 十二部經義(一)〉:「十二名者。謂修多羅祇夜伽陀乃至末後優婆提舍。」(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0a16-17)應為:“謂修多羅。祇夜。伽陀。乃至末後優婆提舍。”

(16)《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3 十二部經義(一)〉:「定名有四制定。何別而分兩門。制者所謂立名所依。定者所謂定其名相。」(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0b16-17)應為:“定名有四。制定何別。而分兩門。”此後是對十二部經作出四種定名:以喻立名、以相立名、體事合名、以事立名。所以“定名有四”後面應斷。

(17)《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3 十二部經義(一)〉:「次就無問及與論義二部相對。及望餘四。辨其通別。無問論義二部相對。一向是別。無相通理。何故如是。論義經者。因問起答。無問經者。不由問起。是故不通望餘四部。義有通別通而為論。無問之中。得有因緣譬喻方廣及未曾有。論議之中。亦具此四。差別分之。無問之中。設有餘義。攝成無問。無其餘義。論義之中。別亦同爾。」(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1a17-25)應為:“是故不通。望餘四部。義有通別。通而為論。無問之中。”

(18)《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3 十二部經義(一)〉:「問曰。若使修多羅中統攝餘別。令修多羅具餘別部。合為十二。就涅槃中開分四相。何不總別合為五相。如是類難法門非一釋言。齊類亦得無傷。但經論中。彰法不同。不可一類。」(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1b25-29)應為:“如是類難法門非一。釋言。”“釋言”應該斷出來。

(19)《大乘義章》卷1〈一、教聚(三門).3 十二部經義(一)〉:「問曰。若使十二部中修多羅部亦總亦別。三藏之中修多羅藏。得如是不釋言。亦得一切聖教。統攝皆是一修多羅。就中開出十二部經。修多羅部。亦總亦別。還即就此總修多羅。分為三藏。是故得說修多羅藏。亦總亦別。餘二唯別。」(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1c24-29)同上,“釋言”應該斷出來。

(20)《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大智論中。亦云性者。名本[7]人分種。如黃石中所有金性白石銀性。一切眾生。有涅槃性。斯文顯矣。」(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2a12-14)應為:“如黃石中所有金性。白石銀性。”

(21)《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第三通就因果自體不改名性。如麥因果麥性不改。以不改故。種麥得麥。不得餘物。如是一切。佛性亦爾。佛因佛果。性不改故。眾生究竟。必當為佛。不作餘法。經說佛性旨要。在斯第四。通說諸法體實不改名性。雖復緣別內外染淨。性實平等湛然一味故曰不改。此是第三不改名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2b2-9)“第三通就因果自體不改名性。如麥因果。麥性不改。以不改故。種麥得麥。不得餘物。如是一切。佛性亦爾。佛因佛果。性不改故。眾生究竟。必當為佛。不作餘法。經說佛性。旨要在斯。第四通說諸法體實不改名性。雖復緣別內外染淨。性實平等湛然一味。故曰不改。此是第三不改名性。”

(22)《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第三通就因果體性別異非情故。經說言。為非佛性一切草木石等。說於佛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2b10-12)應爲:“第三通就因果體性。別異非情。故經說言。”

(23)《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四就一切諸法理。實別於情相虛妄之法。名之為性。故經說言。如來藏者。非我眾生。非命非人。又復經言。佛性雖住陰界入中。而實不同陰界入也。以此界別故。名為性。佛性名義。庶判如是。」(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2b12-16)“以此界別,故名為性。”
 
(24)《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報佛性者本無法體。唯於第八真識心中。有其方便可生之義。如礦中金有可造作器具之義。非有器具已在現中。如樹子中未有樹體唯有方便可生之義。若無生性。雖以無量百千方便。佛不可生。如燋種中樹不可生。」(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3a1-6)“如樹子中未有樹體。唯有方便可生之義……如燋種中。樹不可生。”
 
(25)《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言果陰者。佛性集成佛果五陰。陰即是性。如湯是水鐶釧是金。」(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3a23-25)“如湯是水。鐶釧是金。”
 
(26)《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二約緣就實。以分三種。一者染性。二者淨性。三非染淨性。性在生死。名為染性。性在涅槃。名為淨性。此二約緣。就實論性。性外無緣。可隨變動以不變故。古今一味。是故名為非染淨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3a25-29)“可隨變動。以不變故。”
 
(27)《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四對果論三。一者法佛性。二報佛性。三應佛性。法報兩性義。如前釋。應佛性者。應佛有二。一者法應以得現化法門力故。普門皆現。二者報應以本大悲大願力故。隨物異示。」(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3b4-8)
“四對果論三。一者法佛性。二報佛性。三應佛性。法報兩性義。如前釋。應佛性者。應佛有二。一者法應。以得現化法門力故。普門皆現。二者報應。以本大悲大願力故。隨物異示。”
 
(28)《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經中或復說性為四。一是因性。二是果性。三是因果性。四非因果性。言因性者。所謂生死十二因緣。能與菩提作因緣。故名為佛性。是以經言。譬如胡苽能與熱病作因緣。故名為熱病。因緣亦爾。問曰。因緣是虛妄法。云何能與菩提作因。然彼生死十二因緣起。由妄情託真如立。」(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3c1-8)“言因性者。所謂生死十二因緣。能與菩提。作因緣故。名為佛性。是以經言。譬如胡苽。能與熱病作因緣故。名為熱病。因緣亦爾。問曰。因緣是虛妄法。云何能與菩提作因。然彼生死十二因緣。起由妄情。託真如立。”
 
(29)《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又准經中。乳酪等喻。分性為六。喻相如何。一雜血乳。二出血乳。三者是酪。四者生蘇。五者熟蘇。六者醍醐。以此況性差別有六四門分別。」(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a20-23)“以此況性差別有六。四門分別。”
 
(30)《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一常沒人。喻一闡提常沒三塗。暫出還沒。喻彼外凡乃至小乘燸頂之人。雖作善業。以不堅固還墮三惡。故名還沒。亦可取彼求有凡夫乃至念處以為還沒。」(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b19-23)“一常沒人。喻一闡提。常沒三塗。暫出還沒。喻彼外凡乃至小乘燸頂之人。雖作善業。以不堅固還墮三惡。故名還沒。亦可取彼求有凡夫。乃至念處以為還沒。”
 
(31)《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第四常沒。喻外凡夫暫出還沒。喻五停心總別念處。住喻燸等乃至大乘解行之人。言觀方者。喻於初地。觀已行者。喻二地上乃至七地。行已住者。喻八地上乃至十地。水陸俱行喻於如來(此四門竟)。」(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c8-12)“第四常沒。喻外凡夫。暫出還沒。喻五停心總別念處。住喻燸等乃至大乘解行之人。言觀方者。喻於初地。觀已行者。喻二地上乃至七地。行已住者。喻八地上乃至十地。水陸俱行。喻於如來(此四門竟)。”
 
(32)《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又隨人別分性為八。當體為一。通前為八。」(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c17-18)“又隨人別。分性為八。”
 
(33)《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如寶性論說性為十。一者體性.二者因性.三者果性.四者業性.五相應性.六行性.七時差別性.八[13]返處性.九不變性.十無差別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c18-21)
[13] 返【大】,遍【校異-原】。這一段的“。”多為“.”不知為何。
 
(34)《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初體性者。論釋有三。一如來藏。染時之體。[14]二法身。淨時之體。即前藏體顯名法身。此二唯就眾生以說三真如體。旨通染淨內外諸法。體融一味故說為如。隨義辨體。名乃無量。且隨隱顯理實論三。此三乃是諸法之體。故名體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4c22-27)
[14] 二【大】,二者【校異-原】【甲】。體性有三:一,如來藏;二,法身;三,真如。“此二唯就眾生以說。三真如。體旨通染淨內外諸法。體融一味。故說為如。隨義辨體。名乃無量。且隨隱顯理實論三。此三乃是諸法之體。故名體性。”
 
(35)《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因行雖眾。且論四種。一者信心二是般若三是三昧四是大悲。」(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p. 474c29-475a1)“一者信心。二是般若。三是三昧。四是大悲。”
 
(36)《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言果性者。佛性之體。緣起成德。德滿名果。果德雖眾。且論四種。一淨二我三樂四常。故彼論云。淨我樂常等。彼岸功德果。以翻四倒除滅四障對四因故。說果為四。」(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a10-14)“以翻四倒。除滅四障。對四因故。說果為四。”
 
(37)《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對四因者。信治謗法得其淨果。慧除妄我得佛真我。定除畏苦得佛真樂。以大悲心不捨有。故得佛真常。」(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a21-23)“以大悲心不捨有故。得佛真常。”
 
(38)《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果相應中亦有三種。一者五通。二知漏盡。三漏盡無垢。此之三果。不離於性名果相應。」(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b10-12)“不離於性。名果相應。”
 
(39)《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有三種時。一不淨時。位在凡夫。二淨時所謂菩薩。三善淨時。名為如來。」(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b18-20)“二淨時。所謂菩薩。”
 
(40)《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言遍處者。處別有三。一者凡夫。二者菩薩。三者如來。三處雖殊。性無不在。如器雖異空無不在。故名遍處。就遍處義以辨性。故名遍處性。」(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b22-25)“如器雖異。空無不在。故名遍處。就遍處義。以辨性故。名遍處性。”
 
(41)《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後身佛性義別有六。一常二淨三真四實五善六少見。我是佛義。不得同佛究竟自在。故不說我。樂涅槃義。分相涅槃唯在佛果。不得永安。故不說樂。理實通有九地佛性義。別有六。一常二淨三真四實五善六可見。」(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c14-19)此段,分別說“後身佛性”與“九地佛性”,分段與句讀應爲:“後身佛性義別有六。一常二淨三真四實五善六少見。我是佛義。不得同佛究竟自在。故不說我。樂涅槃義。分相涅槃唯在佛果。不得永安。故不說樂。理實通有。//九地佛性。義別有六。一常二淨三真四實五善六可見。”
 
(42)《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六七八地佛性有五。一真二實三淨四善五者可見。然向九地。聞見之窮。十地眼見如來究竟。故說為常。八地已還。未得同彼。略隱常義理實有之。」(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5c19-22)“略隱常義。理實有之。”
 
(43)《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善根人有。闡提無者。謂善性也。佛性緣起。三乘無漏。名之為善。善即是性。故名善性。此性聖有闡提無也。」(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6a8-11)“此性聖有。闡提無也。”
 
(44)《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所言無者。解有兩義。一離相名無。如淨醍醐體雖是有。而無青黃赤白等相。亦如一切眾生心識體雖是有。無有大小長短等相。佛性亦爾。」(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6a15-18)“如淨醍醐。體雖是有。而無青黃赤白等相。亦如一切眾生心識。體雖是有。無有大小長短等相。佛性亦爾。”
 
(45)《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言就世者。論其性體。古今常湛。猶若虛空非三世攝。」(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6b20-21)“猶若虛空。非三世攝。”
 
(46)《大乘義章》卷1〈二、義法聚(二十六門).4 佛性義(一)〉:「若非三世。何故經。言後身佛性現在未來。少分見故名為現在。具見在當名為未來。」(CBETA 2024.R3, T44, no. 1851, p. 476c3-5)“何故經言。後身佛性現在未來。”
 
未完……

讀者您好,感謝提供修訂建議,謹覆如下。

1)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5b16:謂波利。聞法獲得不起法忍。時四天王得柔
T44n1851_p0465b17:順忍。三百賈人。得成信忍。三百龍王。得信忍

參考資料:《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6:「提胃長者得不起法忍,三百賈人得柔順忍,二百賈人得須陀洹果,四天王得柔順忍,三百龍王得不起法忍,自餘天等無量眾生發無上菩提心。」(CBETA 2024.R3, T36, no. 1736, p. 44a26-b1)

2)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6a08:別。不唯一乘。須菩提答。無二無三。若聞不

參考資料:《涅槃宗要》卷1:「《大品經》中「舍利弗問:『若都不退,定復不異。何故得有三乘差別,不唯乘?』須提答:『無二無三,若聞不怖,能得菩提。』」」(CBETA 2024.R3, T38, no. 1769, p. 255b11-14)

3)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6b01:涅槃。是義不然。如[11]經說性即是一乘。法
T44n1851_p0466b02:經中辨明一乘。豈為非性。又[12]法華中不輕菩

4)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6c05義。菩提流支言。佛一音以報萬機。判無漸頓。
T44n1851_p0466c06:是亦不然。如來雖復一音報萬。隨諸眾生。非

5)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6c22:菩薩藏。法寬廣大。圓極名滿。教別如此。言

 

6)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6c26:顯法之德。門別無量。故使諸經宗趣各異。如

7)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7a10:第一釋名。言三藏者。謂修多羅。毘尼。毘曇。修

該文獻類似行文處,一併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8c12:謂修多羅。毘尼。毘曇。二三乘分別。所謂一切

修訂後

T44n1851_p0468c19:修多羅。毘尼。毘曇。雜藏及與菩薩藏也。前四小

8)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7c13:如綖。又雜心言。修多羅者。名曰結鬘。能貫諸

9)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7c21:涅槃彌留。當體立稱。是二何異。義釋有三。第

10)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8a18:涼。清涼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
T44n1851_p0468a19:戒。何故律教名之為戒。亦有兩義。一詮戒

11)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8b20:以與彼名法相應。故曰表法。雖得表法。若當
T44n1851_p0468b21:不與句法相應。名字分散。不成文頌。良以與
T44n1851_p0468b22:彼句法相應。故攝等。得成文頌偈句差別。

12)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9a17曇。辨其修相。為起行心。名摩德勒伽(此一門竟) 

13)修訂本題暨相關處句讀。

修訂後

T44n1851_p0469b03:定。助成慧行。以隱顯相從。故為此判。分相雖
T44n1851_p0469b04然。義猶難解。何故如是。以修多羅直彰法體

14)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69b17:定知小乘備明三藏。大乘不論。何故如是。此

15)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0a16:十二。十二名者。謂修多羅。祇夜。伽陀。乃至末
T44n1851_p0470a17:後優婆提舍。修多羅者。是外國語。此翻名綖。

該文獻類似行文處,一併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0b12:二。所謂長行及以偈誦。制名有三。彼修多羅。
T44n1851_p0470b13:祇夜。伽陀。就體制名。名彼教體。為修多羅。祇
T44n1851_p0470b14夜。伽陀。方廣一部。從理立名。理是方廣。從之

16)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0b16:事等。以制名也。定名有四。制定何別。而分兩
T44n1851_p0470b17:門。制者所謂立名所依。定者所謂定其名相。

17)修訂本題暨相關處句讀。

修訂後

T44n1851_p0471a21:問起。是故不通。望餘四部。義有通別。通而為
T44n1851_p0471a22:論。無問之中。得有因緣。譬喻。方廣及未曾有。

18)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1b27:不總別合為五相。如是類難法門非一。釋言。
T44n1851_p0471b28:齊類亦得無傷。但經論中。彰法不同。不可一

19)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1c26:羅藏。得如是不。釋言。亦得一切聖教。統攝皆

20)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2a13:亦云性者。名本[7]人分種。如黃石中所有金性。
T44n1851_p0472a14:白石銀性。一切眾生。有涅槃性。斯文顯矣。

參考資料:《大智度論》卷32:「法性名[6]為本分種,如黃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銀性;如是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性。」(CBETA 2024.R3, T25, no. 1509, p. 298b19-21)[6] 為【大】,〔-〕【宋】【元】【明】【宮】 

21)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2b03:果自體不改名性。如麥因果。麥性不改。以不

[…中略…]

T44n1851_p0472b06:佛。不作餘法。[10]經說佛性。旨要在斯。第四。通
T44n1851_p0472b07:說諸法體實不改名性。雖復緣別內外染淨。
T44n1851_p0472b08:性實平等湛然一味。故曰不改。此是第三不

22)修訂本題暨相關處句讀。

修訂後

T44n1851_p0472b10:異於果。二明果性。別異於因。第三通就因果
T44n1851_p0472b11:體性。別異非情。故[11]說言。為非佛性一切草

21)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2b15:住陰界入中。而實不同陰界入也。以此界別。
T44n1851_p0472b16故名為性。佛性名義。[13]庶判如是。 第二次

22)本題修訂句讀如下。

修訂後
T44n1851_p0473a04:中未有樹體。唯有方便可生之義。若無生性。
T44n1851_p0473a05:雖以無量百千方便。佛不可生。如燋種中。樹

CBETA 林聖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