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中標點

T20n1060_001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 第1卷

[0107a19] 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

其中「侵損常住、飲食、財物」,我的理解為侵損常住的飲食及常住的財物。

建議標點改為「侵損常住飲食、財物」,不知是否恰當?

學聖好:

感謝來函指正。贊同所建議的修訂,「常住」泛指常備供僧伽受用之物修改後: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CBETA 2022.Q3, T20, no. 1060, p. 107a19)
 

CBETA 張伯雍